当“受伤”遇到“证据不足”,如何定分止争?
当“受伤”遇到“证据不足”,如何定分止争?
当“受伤”遇到“证据不足”,如何定分止争?在司法实践中,因琐事争执引发的伤害案件,经常面临“证据不足不起诉(qǐsù)”与(yǔ)当事人“杀人偿命(shārénchángmìng)”观念的冲突。本文通过三起典型案例(ànlì),展现检察机关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,如何实现案结事了。这些案例既坚守“证据裁判”法治底线,又通过“领导包案”等机制(jīzhì)传递司法温度,实现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。
2025年4月,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党组书记、检察长(jiǎncházhǎng)杨正根(右一)接待信访人。
2024年4月,江西省萍乡市检察院党组副(fù)书记、副检察长荣剑(左二(zuǒèr))接待申诉人。
2025年4月,海南省(hǎinánshěng)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王庆民(左三)与当事双方面对面沟通,现场释法(shìfǎ)说理。
司法实践中,有一类非常棘手的(de)案件:双方当事人因小事发生争执,拉扯(lāchě)之间有人受伤甚至突发(tūfā)疾病去世,基于朴素的“杀人偿命、欠债还钱”观念,受伤一方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,但办案(bànàn)却因证据不足(zhèngjùbùzú)无法批捕起诉,受伤方便会到检察机关申诉、信访。如何让受伤方理解法律规定?如何保障受伤者的合法权益?记者日前(rìqián)采访到这样三起案件——
“千里(qiānlǐ)修书只为墙,让他三尺又何妨?”2024年4月23日,海南省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副检察长王庆民在(zài)该省临高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时,用清代“六尺巷”的典故,苦口婆心地劝解对簿公堂(duìbùgōngtáng)的一对亲戚。
在王庆民面前,68岁的陈某金与丈夫的堂弟(tángdì)符某(fúmǒu)智相对而坐——一道辣椒(làjiāo)地的围栏,让这两家血脉相连的宗亲反目成仇,更让腰伤未愈的陈某金奔波申诉了半年。
事情发生在2023年11月,村民符某智与陈某梅(mǒuméi)(陈某金的儿媳)因(yīn)辣椒地围栏的位置争执不下。
“你们家的围栏多占了我们家的地!”双方各执一词,从口角之争升级为肢体冲突。陈某(chénmǒu)梅喊婆婆陈某金帮忙(bāngmáng),就在陈某金伸手(shēnshǒu)拽住符某智胳膊的瞬间,符某智反手致陈某金摔倒。经(jīng)鉴定,陈某金腰椎压缩性骨折,构成轻伤二级。随后,公安机关以符某智涉嫌故意伤害罪将(jiāng)该案移送至临高县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临高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斌审查案件时发现了问题:“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,认定构成故意(gùyì)伤害罪需证明行为(wèi)人具有伤害故意。陈某(chénmǒu)金是劝架还是助阵?符某智是故意推倒陈某金,还是为挣脱(zhèngtuō)导致陈某金摔倒?其行为性质不同,会直接影响对符某智推搡意图的判断。”
吴斌介绍,推搡、撕扯等轻微(qīngwēi)暴力致伤,需结合双方关系(xì)、冲突(chōngtū)起因综合判断是否为故意,而现有(xiànyǒu)证据难以证明符某智是采取什么(shénme)方式、以什么力度致使陈某金倒地,考虑到两家系五服内宗亲,且冲突源于土地纠纷,难以认定伤害故意。最终,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。
“不讨个说法,我决不罢休!”2024年初,腰伤未愈(wèiyù)的陈(chén)某金在家人搀扶下走进海南省检察(jiǎnchá)院第二分院申诉。该院普通(pǔtōng)犯罪检察部主任张晖拿着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》耐心解释:“定罪证据达(dá)不到‘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’的标准,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。临高县检察院的处理正确,我们决定维持。”
案件虽尘埃落定,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仍未化解,陈某金也(yě)未获得经济赔偿,她瘦弱而又步履蹒跚的身影(shēnyǐng)一直在张晖(zhānghuī)脑海里浮现。“案子结了,伤者利益却没有得到保障,能否(néngfǒu)启动司法救助?”张晖思索着。
该院将情况报告海南省检察院后,海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张毅当即(dāngjí)指示“要解法结,更要解心结”。该院决定启动领导包案机制,并指派副检察长(fùjiǎncházhǎng)王庆民(wángqìngmín)前往临高县办理该案。
踏勘辣椒地(dì)界桩、走访村民(cūnmín)、向村委会了解涉案土地权属,王庆民进一步调查核实案情。
联合接访时,王庆民先向陈某金解释:“人们对案发现场说(shuō)法不一,证据链确实有缺口。”又转而向符某智说:“你推倒嫂子(sǎozi)不赔礼道歉,法理人情都(dōu)说不过去。”同时,他还结合“六尺巷”的故事,深入浅出地讲宽容谦让、不争小利的道理,双方的火药味逐渐消散……
符某智起身鞠躬(jūgōng),并对陈某金说道:“嫂子,对不住!看病的钱,我一定想办法凑出来!”他当场掏出5000元交给陈某金。得知还可以申请司法救助,陈某金家人直言治病(zhìbìng)的钱有着落了……随后,陈某金及(jīnjí)家人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,两家人的关系(guānxì)终于恢复了。
“杨检察长,你这一句‘今天(jīntiān)我就是来听你说心里话(shuōxīnlǐhuà)的(de)’,让我憋了一年的委屈终于有了出口。”2025年4月19日,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界首镇和平村调解室,申诉人张(zhāng)某琼面对接访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杨正根,泪水夺眶而出。
2024年3月,张(zhāng)某琼的父亲张某寿与素不相识的蒋某宽因打牌(dǎpái)发生争执推搡,很快被围观群众拉开。然而,就在蒋某宽离开现场(xiànchǎng)两三分钟后,张某寿突然倒地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法医鉴定意见显示,张某寿系因冠状动脉(guānzhuàngdòngmài)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猝死。
事后,公安机关以蒋某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兴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(pīzhǔndàibǔ),但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后作出了(le)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“我们无法(wúfǎ)接受(jiēshòu)这个处理结果!”张(zhāng)某琼强烈质疑对父亲死因的解释。为寻求“真相”,她多次前往桂林市检察院反映情况,情绪十分激动。兴安县检察院将该案列为重点关注案件,并层报(céngbào)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。
经前期调阅原案侦查卷宗、检察卷宗,全面细致审查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(cǎixìn)、法律适用等(děng)情况(qíngkuàng),2025年(nián)4月10日,杨正根接手此案后,带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案件办理,并决定(juédìng)此次下沉接访时围绕案件核心难点——蒋某宽的推搡行为与张某寿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,进行透彻的法理剖析。
“蒋某宽承认与你父亲发生争吵并推搡,但周围证人(zhèngrén)都证明他们很快便被拉开,鉴定意见也证实(zhèngshí)你父亲体表只有轻微挫擦伤,死因是急性心脏病(xīnzàngbìng)发作,没有证据证明你父亲遭受(zāoshòu)殴打导致死亡。”杨正根向张某琼解释道。
杨正根进一步向其阐释法理情:“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,逮捕必须符合有(yǒu)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等严格(yángé)条件。我们理解家属的悲痛,但(dàn)检察办案必须坚守证据和法律,不能以情感或猜测代替法律判断。”
理解了不批捕的原因后,张某琼的心结(xīnjié)解开了一半,但她仍有委屈:“那我们之前提起民事诉讼(mínshìsùsòng),法院为什么判他(tā)赔偿呢?这不说明他有错吗?他现在既不道歉也不赔偿,我们实在咽不下这口气!”
“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。”杨正根随即解释道,“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套不同的法律评价体系。法院认定蒋某(jiǎngmǒu)宽的推搡行为是你父亲情绪激动、心脏病发作的诱发因素,存在(cúnzài)一定的过错,因此判决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,这于法有据。他不履行判决,则是另一个法律问题,检察机关一定会加大(jiādà)监督力度,督促法院尽快(jǐnkuài)执行到位(dàowèi)。”
听到这里,张某琼点了点头。杨正根继续宽慰(kuānwèi)张某琼:“遇事不能(bùnéng)被情绪(qíngxù)压倒。缠访闹访更解决不了问题,反而会让自己陷入被动。家里有实际困难,检察机关也会帮助解决。”
设身处地的关怀融化了张某琼心中(xīnzhōng)的坚冰,她长舒一口气后在息诉罢访承诺书上签名:“您把法理和道理都讲透(tòu)了,我心服口服。”
考虑到张(zhāng)某琼母亲身患尿毒症、心脏病等多种疾病,家庭生活陷入困境,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(sānjí)检察院联动,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。兴安县检察院还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减免了张某琼父亲的(de)殡葬费用,协助其母亲办理了低保和大病医疗临时救助。心理咨询师也持续为张某琼提供(tígōng)心理疏导,帮助这个历经(lìjīng)创伤的家庭重拾生活信心。
盛夏的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麻(má)山镇桃源村,山林绿意浓如酒,一束束阳光射入林下,照亮若隐若现的林地边界(biānjiè)。“绿色是希望的象征,却成了两家人多年积怨的导火索。”回顾案件办理过程(guòchéng),萍乡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向澜(lán)深有感触。
胡某(húmǒu)(húmǒu)甲与胡某乙同住一村,两家因林地树木归属权发生冲突。2023年2月(yuè)17日,胡某甲与胡某乙父亲再次发生争执,随后(hòu),胡某乙带着姐姐胡某丙(bǐng)(bǐng)、外甥胡某丁来到现场。争执过程中(zhōng),胡某甲见对方人多,声称将返回住所拿刀,胡某乙、胡某丙、胡某丁上前阻拦,双方由言语交锋升级为肢体冲突。待村干部拉开后,胡某甲已经因为左脚受伤无法行走,经鉴定为轻伤一级,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。事后,胡某乙、胡某丙、胡某丁向胡某甲赔偿(péicháng)医药费3万元,胡某乙等3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。
当案件移送至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后,一个关键问题摆在面前:胡某(húmǒu)甲的(de)轻伤究竟是谁造成的?
“我们审查案卷、组织公开听证,并(bìng)联合多方力量进行调解。”湘东区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检察官姚姿说,“现有证据既无法锁定具体致伤人(rén),其脚踝处受伤的(de)形成过程是否系(xì)自身导致也难以排除合理怀疑。这种为摆脱或防御的轻微暴力,不宜认定为刑法上的故意伤害行为。”最终,检察机关依法对(duì)胡某乙等3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。胡某甲不服,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。
由于该案涉及数个家庭(jiātíng),当事人积怨已久,引起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(dǎngzǔshūjì)、检察长丁顺生的关注。
“申诉人(shēnsùrén)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?邻里矛盾能否真正化解(huàjiě)?”丁顺生(dīngshùnshēng)全面了解案情,并组织刑事检察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资深检察官共同“会诊”,围绕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、伤害因果关系、法律适用等焦点(jiāodiǎn)深入论证。
“我们调阅了所有卷宗,实地复勘冲突现场,逐一复核关键(guānjiàn)证人证言。”萍乡市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,他们数次通过接访、电话(diànhuà)沟通,用通俗易懂的(de)语言向胡某甲解释为何证据不足不起诉。
“刑事追责证据不(bù)足,不等于民事无责。”检察官告诉胡某(húmǒu)甲(jiǎ),“因冲突受伤产生的损失,你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主张。”随后,胡某甲依法提起民事诉讼。一审法院审理(shěnlǐ)后,认定胡某乙应对(yìngduì)冲突升级负主要责任,判决其承担80%的赔偿责任,赔偿胡某甲14万余元。胡某乙上诉,二审法院终审维持原判。
“严格(yángé)依法办案、不枉不纵是化解该案矛盾纠纷的(de)关键。”事后,江西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李浩(lǐhào)总结道,“我们实地走访案发现场,复核关键证据(zhèngjù),严把事实关、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,在此基础上引导双方回归民事诉讼轨道解决纠纷,既维护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,也(yě)赢得了其对司法机关的信任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。”
【来源:检察日报·先锋周刊(zhōukān) 作者:谷芳卿】

在司法实践中,因琐事争执引发的伤害案件,经常面临“证据不足不起诉(qǐsù)”与(yǔ)当事人“杀人偿命(shārénchángmìng)”观念的冲突。本文通过三起典型案例(ànlì),展现检察机关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,如何实现案结事了。这些案例既坚守“证据裁判”法治底线,又通过“领导包案”等机制(jīzhì)传递司法温度,实现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。

2025年4月,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党组书记、检察长(jiǎncházhǎng)杨正根(右一)接待信访人。

2024年4月,江西省萍乡市检察院党组副(fù)书记、副检察长荣剑(左二(zuǒèr))接待申诉人。

2025年4月,海南省(hǎinánshěng)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王庆民(左三)与当事双方面对面沟通,现场释法(shìfǎ)说理。
司法实践中,有一类非常棘手的(de)案件:双方当事人因小事发生争执,拉扯(lāchě)之间有人受伤甚至突发(tūfā)疾病去世,基于朴素的“杀人偿命、欠债还钱”观念,受伤一方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,但办案(bànàn)却因证据不足(zhèngjùbùzú)无法批捕起诉,受伤方便会到检察机关申诉、信访。如何让受伤方理解法律规定?如何保障受伤者的合法权益?记者日前(rìqián)采访到这样三起案件——
“千里(qiānlǐ)修书只为墙,让他三尺又何妨?”2024年4月23日,海南省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副检察长王庆民在(zài)该省临高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时,用清代“六尺巷”的典故,苦口婆心地劝解对簿公堂(duìbùgōngtáng)的一对亲戚。
在王庆民面前,68岁的陈某金与丈夫的堂弟(tángdì)符某(fúmǒu)智相对而坐——一道辣椒(làjiāo)地的围栏,让这两家血脉相连的宗亲反目成仇,更让腰伤未愈的陈某金奔波申诉了半年。
事情发生在2023年11月,村民符某智与陈某梅(mǒuméi)(陈某金的儿媳)因(yīn)辣椒地围栏的位置争执不下。
“你们家的围栏多占了我们家的地!”双方各执一词,从口角之争升级为肢体冲突。陈某(chénmǒu)梅喊婆婆陈某金帮忙(bāngmáng),就在陈某金伸手(shēnshǒu)拽住符某智胳膊的瞬间,符某智反手致陈某金摔倒。经(jīng)鉴定,陈某金腰椎压缩性骨折,构成轻伤二级。随后,公安机关以符某智涉嫌故意伤害罪将(jiāng)该案移送至临高县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临高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斌审查案件时发现了问题:“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,认定构成故意(gùyì)伤害罪需证明行为(wèi)人具有伤害故意。陈某(chénmǒu)金是劝架还是助阵?符某智是故意推倒陈某金,还是为挣脱(zhèngtuō)导致陈某金摔倒?其行为性质不同,会直接影响对符某智推搡意图的判断。”
吴斌介绍,推搡、撕扯等轻微(qīngwēi)暴力致伤,需结合双方关系(xì)、冲突(chōngtū)起因综合判断是否为故意,而现有(xiànyǒu)证据难以证明符某智是采取什么(shénme)方式、以什么力度致使陈某金倒地,考虑到两家系五服内宗亲,且冲突源于土地纠纷,难以认定伤害故意。最终,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。
“不讨个说法,我决不罢休!”2024年初,腰伤未愈(wèiyù)的陈(chén)某金在家人搀扶下走进海南省检察(jiǎnchá)院第二分院申诉。该院普通(pǔtōng)犯罪检察部主任张晖拿着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》耐心解释:“定罪证据达(dá)不到‘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’的标准,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。临高县检察院的处理正确,我们决定维持。”
案件虽尘埃落定,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仍未化解,陈某金也(yě)未获得经济赔偿,她瘦弱而又步履蹒跚的身影(shēnyǐng)一直在张晖(zhānghuī)脑海里浮现。“案子结了,伤者利益却没有得到保障,能否(néngfǒu)启动司法救助?”张晖思索着。
该院将情况报告海南省检察院后,海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张毅当即(dāngjí)指示“要解法结,更要解心结”。该院决定启动领导包案机制,并指派副检察长(fùjiǎncházhǎng)王庆民(wángqìngmín)前往临高县办理该案。
踏勘辣椒地(dì)界桩、走访村民(cūnmín)、向村委会了解涉案土地权属,王庆民进一步调查核实案情。
联合接访时,王庆民先向陈某金解释:“人们对案发现场说(shuō)法不一,证据链确实有缺口。”又转而向符某智说:“你推倒嫂子(sǎozi)不赔礼道歉,法理人情都(dōu)说不过去。”同时,他还结合“六尺巷”的故事,深入浅出地讲宽容谦让、不争小利的道理,双方的火药味逐渐消散……
符某智起身鞠躬(jūgōng),并对陈某金说道:“嫂子,对不住!看病的钱,我一定想办法凑出来!”他当场掏出5000元交给陈某金。得知还可以申请司法救助,陈某金家人直言治病(zhìbìng)的钱有着落了……随后,陈某金及(jīnjí)家人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,两家人的关系(guānxì)终于恢复了。
“杨检察长,你这一句‘今天(jīntiān)我就是来听你说心里话(shuōxīnlǐhuà)的(de)’,让我憋了一年的委屈终于有了出口。”2025年4月19日,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界首镇和平村调解室,申诉人张(zhāng)某琼面对接访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杨正根,泪水夺眶而出。
2024年3月,张(zhāng)某琼的父亲张某寿与素不相识的蒋某宽因打牌(dǎpái)发生争执推搡,很快被围观群众拉开。然而,就在蒋某宽离开现场(xiànchǎng)两三分钟后,张某寿突然倒地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法医鉴定意见显示,张某寿系因冠状动脉(guānzhuàngdòngmài)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猝死。
事后,公安机关以蒋某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兴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(pīzhǔndàibǔ),但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后作出了(le)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“我们无法(wúfǎ)接受(jiēshòu)这个处理结果!”张(zhāng)某琼强烈质疑对父亲死因的解释。为寻求“真相”,她多次前往桂林市检察院反映情况,情绪十分激动。兴安县检察院将该案列为重点关注案件,并层报(céngbào)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。
经前期调阅原案侦查卷宗、检察卷宗,全面细致审查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(cǎixìn)、法律适用等(děng)情况(qíngkuàng),2025年(nián)4月10日,杨正根接手此案后,带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案件办理,并决定(juédìng)此次下沉接访时围绕案件核心难点——蒋某宽的推搡行为与张某寿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,进行透彻的法理剖析。
“蒋某宽承认与你父亲发生争吵并推搡,但周围证人(zhèngrén)都证明他们很快便被拉开,鉴定意见也证实(zhèngshí)你父亲体表只有轻微挫擦伤,死因是急性心脏病(xīnzàngbìng)发作,没有证据证明你父亲遭受(zāoshòu)殴打导致死亡。”杨正根向张某琼解释道。
杨正根进一步向其阐释法理情:“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,逮捕必须符合有(yǒu)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等严格(yángé)条件。我们理解家属的悲痛,但(dàn)检察办案必须坚守证据和法律,不能以情感或猜测代替法律判断。”
理解了不批捕的原因后,张某琼的心结(xīnjié)解开了一半,但她仍有委屈:“那我们之前提起民事诉讼(mínshìsùsòng),法院为什么判他(tā)赔偿呢?这不说明他有错吗?他现在既不道歉也不赔偿,我们实在咽不下这口气!”
“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。”杨正根随即解释道,“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套不同的法律评价体系。法院认定蒋某(jiǎngmǒu)宽的推搡行为是你父亲情绪激动、心脏病发作的诱发因素,存在(cúnzài)一定的过错,因此判决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,这于法有据。他不履行判决,则是另一个法律问题,检察机关一定会加大(jiādà)监督力度,督促法院尽快(jǐnkuài)执行到位(dàowèi)。”
听到这里,张某琼点了点头。杨正根继续宽慰(kuānwèi)张某琼:“遇事不能(bùnéng)被情绪(qíngxù)压倒。缠访闹访更解决不了问题,反而会让自己陷入被动。家里有实际困难,检察机关也会帮助解决。”
设身处地的关怀融化了张某琼心中(xīnzhōng)的坚冰,她长舒一口气后在息诉罢访承诺书上签名:“您把法理和道理都讲透(tòu)了,我心服口服。”
考虑到张(zhāng)某琼母亲身患尿毒症、心脏病等多种疾病,家庭生活陷入困境,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(sānjí)检察院联动,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。兴安县检察院还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减免了张某琼父亲的(de)殡葬费用,协助其母亲办理了低保和大病医疗临时救助。心理咨询师也持续为张某琼提供(tígōng)心理疏导,帮助这个历经(lìjīng)创伤的家庭重拾生活信心。
盛夏的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麻(má)山镇桃源村,山林绿意浓如酒,一束束阳光射入林下,照亮若隐若现的林地边界(biānjiè)。“绿色是希望的象征,却成了两家人多年积怨的导火索。”回顾案件办理过程(guòchéng),萍乡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向澜(lán)深有感触。
胡某(húmǒu)(húmǒu)甲与胡某乙同住一村,两家因林地树木归属权发生冲突。2023年2月(yuè)17日,胡某甲与胡某乙父亲再次发生争执,随后(hòu),胡某乙带着姐姐胡某丙(bǐng)(bǐng)、外甥胡某丁来到现场。争执过程中(zhōng),胡某甲见对方人多,声称将返回住所拿刀,胡某乙、胡某丙、胡某丁上前阻拦,双方由言语交锋升级为肢体冲突。待村干部拉开后,胡某甲已经因为左脚受伤无法行走,经鉴定为轻伤一级,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。事后,胡某乙、胡某丙、胡某丁向胡某甲赔偿(péicháng)医药费3万元,胡某乙等3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。
当案件移送至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后,一个关键问题摆在面前:胡某(húmǒu)甲的(de)轻伤究竟是谁造成的?
“我们审查案卷、组织公开听证,并(bìng)联合多方力量进行调解。”湘东区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检察官姚姿说,“现有证据既无法锁定具体致伤人(rén),其脚踝处受伤的(de)形成过程是否系(xì)自身导致也难以排除合理怀疑。这种为摆脱或防御的轻微暴力,不宜认定为刑法上的故意伤害行为。”最终,检察机关依法对(duì)胡某乙等3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。胡某甲不服,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。
由于该案涉及数个家庭(jiātíng),当事人积怨已久,引起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(dǎngzǔshūjì)、检察长丁顺生的关注。
“申诉人(shēnsùrén)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?邻里矛盾能否真正化解(huàjiě)?”丁顺生(dīngshùnshēng)全面了解案情,并组织刑事检察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资深检察官共同“会诊”,围绕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、伤害因果关系、法律适用等焦点(jiāodiǎn)深入论证。
“我们调阅了所有卷宗,实地复勘冲突现场,逐一复核关键(guānjiàn)证人证言。”萍乡市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,他们数次通过接访、电话(diànhuà)沟通,用通俗易懂的(de)语言向胡某甲解释为何证据不足不起诉。
“刑事追责证据不(bù)足,不等于民事无责。”检察官告诉胡某(húmǒu)甲(jiǎ),“因冲突受伤产生的损失,你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主张。”随后,胡某甲依法提起民事诉讼。一审法院审理(shěnlǐ)后,认定胡某乙应对(yìngduì)冲突升级负主要责任,判决其承担80%的赔偿责任,赔偿胡某甲14万余元。胡某乙上诉,二审法院终审维持原判。
“严格(yángé)依法办案、不枉不纵是化解该案矛盾纠纷的(de)关键。”事后,江西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李浩(lǐhào)总结道,“我们实地走访案发现场,复核关键证据(zhèngjù),严把事实关、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,在此基础上引导双方回归民事诉讼轨道解决纠纷,既维护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,也(yě)赢得了其对司法机关的信任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。”
【来源:检察日报·先锋周刊(zhōukān) 作者:谷芳卿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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